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新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281********4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281民初816号 |
案号 |
(2020)豫1281执11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新铭欠原告华雪瑾借款本金520000元、利息300000元,共计820000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0元,余款79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如果被告张新铭没有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还款,原告华雪瑾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