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连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621********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682民初97号 |
案号 |
(2020)辽0682执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连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桂晶借款人民币2700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2020年1月6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元,减半收取240元,由被告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