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4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111民初9580号 |
案号 |
(2018)湘0111执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吴家安欠款239 119.76元及利息(以239 119.7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6年1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吴家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 162元,由被告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2-05 |
发布时间 |
2018-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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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曹卫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1177447959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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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D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