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民间建筑施工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425********88XJ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2523民初300号
案号
(2021)藏2523执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噶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各方一致确认,三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2902746.77元,该款项不含税款(税款各方已协商确定,原告承担的税款已在违约金中扣除),该货款由被告三向原告承担支付义务。二、被告二自愿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诉讼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合计人民币222000元。三、被告三和被告二应当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上述款项,如在2020年11月30日前未付清上述款项,而在2020年12月25日前向原告付清上述款项的,则被告二向原告支付的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合计金额按照人民币322000元计取。四、如被告三和被告二在2020年12月25日前未付清上述约定款项的,二被告除应当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合计3224746.77元外,还应当以该款项总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向原告承担款项支付完毕日前的利息。五、被告一为被告二和被告三在上述款项支付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六、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确认。本案的诉讼费用38196.11元,经调解减半收取计19098.06元由原告阿里地区富茂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噶尔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3-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索南罗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250006467088XJ
登记机关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狮泉河镇迎宾大道77号 查看地图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