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凤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25********1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03民初1438号 |
案号 |
(2020)粤5203执9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借款49432.22元及该款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利息4180.16元、违约金2494.13元、手续费420元,自2019年7月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12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