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吉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1********2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民终1626号 |
案号 |
(2020)豫0721执1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2019)豫0721民初2347号民事判决二、赵吉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张俊岭借款6万元及利息(本金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三、驳回张俊岭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