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永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5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123民初2585号 |
案号 |
(2020)甘1123执1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王永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朱占洲代为偿还的借款本息86718元,2017年1月22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付;二、由被告王永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张富贵代为偿还的借款本息105447元、诉讼费1951元、执行费2602元,共计110000元,2017年1月22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付;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34元,由被告王永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