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方得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9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民终2071号 |
案号 |
(2020)豫0422执1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一、郑州市东城建筑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得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马永献确认马永献系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本案有关债权债务由马永献享有和承担。二、马永献自愿向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混凝土货款700000元,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该债务由马永献转让给河南省方得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得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完毕;河南省方得置业有限公司向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该款,视为向马永献支付工程款。三、一审案件受理费19459元,由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减半收取10219元,鉴定费15000元,计25219元,由马永献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8786元,减半收取14393元,由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7571元,马永献负担6822元。四、平顶山市超强混凝土有限公司、马永献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或反诉请求,各方当事人就本案别无争议。五、本和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巴晓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2699950228M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叶县九龙街道许南路中段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