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01********5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02民初7037号 |
案号 |
(2020)豫1502执6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少云、顾建国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74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从2018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本院已经查封的二被告共同共有的位于浉河区五星街道办事处红星村一组的1单元5层501号(房产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08730号)、1单元4层401号(房产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08766号)、1层101号(房产证号信房权证浉河区字第00008868号)房屋待二被告借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后予以解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