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郯城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3********2H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2民初7307号 |
案号 |
(2019)鲁1322执2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陈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孙思奎欠款1685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95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被告陈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孙思奎保全费、保险费、律师代理人合计12420元。被告郯城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487元,公告费700元,均由被告陈建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1322执259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95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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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金崇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2MA3F0F2H9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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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郯西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