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02********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2民初256号 |
案号 |
(2020)闽0302执3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黄健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嘉伟借款92900元及该款自2019年3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并向黄嘉伟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二、驳回黄嘉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黄嘉伟负担63元,黄健负担277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