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明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27********32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825民初1859号 |
案号 |
(2020)闽0825执19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傅明灶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童文富人民币4000元,并支付以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