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3********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11民初13524号 |
案号 |
(2019)鲁0811执5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天筑建材租赁站与被告山东德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予以解除;二、被告山东德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天筑建材租赁站欠付租赁费193991.45元(截至2018年11月22日,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至租赁物返还之日)及逾期付款利息;三、被告山东德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济宁市任城区天筑建材租赁站损坏建材赔偿费27199.20元……(详见判决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时间 |
2019-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811执526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8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36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