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221********2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渑民初字第1306号
案号
(2016)豫1221执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渑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段翠勤各项损失共计120 000元;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段翠勤各项损失共计12 000元;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段翠勤各项损失共计320 000元;四、被告李杰于本判决生效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渑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6-03-14
发布时间
2016-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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