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鸿鑫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2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21民初1395号 |
案号 |
(2020)鲁0921执2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鸿鑫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山东彩山铝业有限公司质保金207575元。2.被告鸿鑫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七日内返还原告山东彩山铝业有限公司质保金207575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207575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441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706206342A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山师东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