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官小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21********0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421民初6号 |
案号 |
(2020)闽0421执6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官小红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冯伟祥借款本金3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冯伟祥借款本金3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冯伟祥借款本金3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冯伟祥借款本金3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冯伟祥借款本金30000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冯伟祥利息50000元;二、如官小红按上述期限、金额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冯伟祥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官小红未按上述期限、金额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冯伟祥有权要求官小红偿还本金150000元并支付自2013年6月8日起至实际还清本、息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并于官小红逾期付款次日起就官小红尚拖欠的本、息全额向明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冯伟祥放弃要求张振华、胡继忠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7015元,减半收取3507.5元,由官小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