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文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4********16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24民初914号 |
案号 |
(2020)桂0324执1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陶文建赔偿原告陶后茂、陶建军、陶建平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3268元的80%即554614.4元。二、由被告全州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陶后茂、陶建军、陶建平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3268元的10%即69326.8元。三、由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赔偿原告陶后茂、陶建军、陶建平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3268元的10%即69326.8元。本案受理费10800元(原告预交5400元),由被告陶文建负担8600元,被告全州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负担1100元,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负担1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全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