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元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1402********1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03刑初342号
案号
(2020)桂0103执88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令被告人梁元武退赔被害人李美连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千八百四十一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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