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富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1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21民初206号 |
案号 |
(2020)甘0321执18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田明刚、秦丽琼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行借款本金497093.96元、利息160156.61元(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并承担自2020年6月2日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0.4618%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二、柳玉龙、杨彦虎、周廷旭、王建宏、李富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田明刚、秦丽琼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