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21********11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104民初7283号
案号
(2020)宁0104执7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鹏飞、宁夏逸景远胜门窗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游青松货款43000元,被告于鹏飞、宁夏逸景远胜门窗装饰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1万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1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1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8000元,若被告于鹏飞、宁夏逸景远胜门窗装饰有限公司逾期或者未足额支付上述款项中的任意一笔,则原告游青松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于鹏飞、宁夏逸景远胜门窗装饰有限公司还需向原告游青松另行支付违约金7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1元,由被告于鹏飞、宁夏逸景远胜门窗装饰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游青松已预交,被告于鹏飞、宁夏逸景远胜门窗装饰有限公司随第一笔款项一并给付原告游青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10-27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