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30********5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622民初1078号 |
案号 |
(2020)黔2622执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吴炯与被告邬小芳自愿离婚。二、婚生女儿吴若浛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每月1号支付当月抚养费,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三、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位于贵阳市清镇市云岭中路中环国际b8栋402室商品房一套取得产权后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4万元,当庭给付2万元,余下2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吴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