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6********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104民初7814号 |
案号 |
(2019)宁0104执16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云海红、田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徐原偿还借款本金299935.84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借款299935.84元自2018年1月23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宁夏恩育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云海红、田磊追偿;三、驳回原告徐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20元,由被告云海红、田磊、宁夏恩育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1-21 |
发布时间 |
2019-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