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22********7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122民初1146号
案号
(2020)豫1122执16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贾志强尚欠原告曹远伟借款共计100000元。贾志强愿意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70000元,下余300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二、如未按上述协议第一项内容按期还款,视为下余欠款全部到期,原告可就被告未还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并自2019年8月23日起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三、被告杨季山对上述约定的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的70000元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贾志强、杨季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1-03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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