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农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0********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23民初563号 |
案号 |
(2020)桂0123执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56000元及垫支工人的费用1000元,共57000元,案件受理费1225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