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美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0********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424民初2815号
案号
(2020)桂1424执4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美球偿还原告许曼宜欠款本金30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8年9月1日起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由被告冯美球从刑满释放之日起1年内全部还清;二、案件受理费5 800元,减半收取计2 900元,由被告冯美球负担,随欠款支付给原告许曼宜。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12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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