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3********26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民初1609号 |
案号 |
(2020)桂0422执1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孟、刘海燕欠原告陈爱兰借款本金47400元及截止2020年6月底尚欠利息7000元,共欠本息54400元,两被告自愿限于2020年7-8月每月还1500元,9月还1400元,其余尚欠本息50000元,在2020年10月份起到2022年9月底止2年内共分24期还清,每月还2300元,共还本息55000元即视为全部还清;二、如被告刘孟、刘海燕到2022年9月底不能按期还清,尚欠本息按月利率10‰计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