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4********T97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81民初2641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1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为合同纠纷一案,乐陵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2020)鲁1481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申请人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偿付欠款530000元及违约金(从2019年9月31日至全部付清之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算至全部付清为止。);二、被申请人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偿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三、被申请人张天路、赵银娜对上述欠款、违约金、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在,该判决书已经生效,但是被执行申请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上述申请事项,请依法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银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MA3CBDT97A |
登记机关 |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郭家街道办事处郝家村西(314省道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