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4********T97A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81民初2641号
案号
(2020)鲁1481执1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为合同纠纷一案,乐陵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2020)鲁1481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申请人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偿付欠款530000元及违约金(从2019年9月31日至全部付清之日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3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算至全部付清为止。);二、被申请人山东金格昌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偿付律师代理费20000元;三、被申请人张天路、赵银娜对上述欠款、违约金、律师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在,该判决书已经生效,但是被执行申请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上述申请事项,请依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银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81MA3CBDT97A
登记机关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郭家街道办事处郝家村西(314省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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