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23********88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802民初1241号
案号
(2020)皖1802执28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舒良宗、汪玲欠原告黄晓煊借款本金274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被告舒良宗、汪玲采取分期还款方式先还本金后还利息,其中2020年10月25日前给付原告黄晓煊借款本金10万元,自2020年11月起至借款还清为止,其中2021年2月份、3月份及2022年2月份、3月份每月给付借款本金10万元,其余月份每月给付借款本金20万元,均于每月25日前给付;二、被告广德县芊芊蔬果种植家庭农场对上述借款中的194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舒良宗、汪玲不能按上述第一款约定的任一期限按月还款,原告黄晓煊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黄晓煊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3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31312元,减半收取15656元,由被告舒良宗、汪玲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28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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