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梦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702********8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121民初1967号 |
案号 |
(2018)闽0121执1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州单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唐元玲学费57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57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4月6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二、陈梦洁对福州单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唐元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7-31 |
发布时间 |
2018-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