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金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3********0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3民初6949号 |
案号 |
(2020)鲁0783执3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金光、刘清霞赔偿原告盖爱香因该事故造成的损失96731.93元(98731.93元-2000元),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盖爱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31元、保全费1045元,由被告负担32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