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6********56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25民初1592号 |
案号 |
(2020)黔0525执1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内偿还原告纳雍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 3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0 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25 日起以月利率 13.32‰为标准计付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被告张秀仙、朱雷、朱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