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华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01********0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7民初665号 |
案号 |
(2020)黔2327执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2432元、公告费300元,两项合计2732元,由原告王荣富负担932元,被告曾华光负担1800元(案件受理费2432元,原告申请缓交,由原告王荣富、被告曾华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分别向本院缴纳632元、1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时间 |
2020-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