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婷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5********37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3民初565号
案号
(2020)辽0103执68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段学鹏于2020年7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本金50 000元;二、被告段学鹏于2020年7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剩余本金1 529 999.9元及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所有欠息(包括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9年7月3日,利息5 875.74元、罚息109 669.31元,具体利息、罚息金额以实际偿付之日为准);三、如被告段学鹏逾期履行本调解书第一、二项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则原告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对被告段学鹏抵押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22号(1-4-2)、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4-3号(1-4-2)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章婷婷、王丽波、段继国、沈阳力天世纪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五、各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诉讼费用20 059元,减半收取10 029.5元,保全费5 00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段学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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