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4********32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陇民二终字第53号
案号
(2020)甘1225执恢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包建军、包贵德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叶岁喜租赁费167000元。案件受理费3000元由被告包建军、包贵德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23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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