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75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81民初230号
案号
(2020)鲁1481执15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洪昌、李丽于2020年6月27日前偿还原告高东祥代偿款13750元;二、被告陈洪昌、李丽于2021年6月27日前偿还原告高东祥代偿款13750元;三、被告陈洪昌、李丽于2022年6月27日前偿还原告高东祥代偿款13750元;四、被告陈洪昌、李丽于2023年6月27日前偿还原告高东祥代偿款13750元;五、被告陈洪昌、李丽未能按时偿还代偿款,以剩余未偿还的款项未基数,自2020年6月27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向原告高东祥支付利息。六、被告陈洪昌、李丽如有一期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则原告高东祥有权申请法院就剩余余款项及利息全部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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