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7********3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7民初1736号
案号
(2020)鲁1327执22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郝平平、乔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邢鹏借款本金225000元,二、郝平平、乔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邢鹏借款利息(以35000元未基数,自2011年4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6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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