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纪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30********0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30民初1614号
案号
(2020)鲁0830执27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汶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李纪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曹务学、尹成兰、续小桐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9月1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被告刘建芬、梁代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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