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纪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30********0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30民初1614号 |
案号 |
(2020)鲁0830执27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李纪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曹务学、尹成兰、续小桐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9月1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被告刘建芬、梁代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