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宗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83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4民初2111号 |
案号 |
(2020)浙0324执40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永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董宗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九义借款本金39000元。^~^如果被告董宗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