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余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4********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 0523 民初 4506 号
案号
(2020)黔0523执23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杨余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广安欠款人民币 19000.00 元;二、驳回原告杨广安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11-16
发布时间
2020-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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