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仇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24********6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7民初1726号 |
案号 |
(2020)桂0127执20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仇伟、李智平共同返还借款本金100000元给原告黄昌稳;二、被告仇伟、李智平向原告黄昌稳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100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17日起计至2020年5月13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