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蒙明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6********51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424民初546号
案号
(2020)桂1424执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蒙明台偿还原告张柳生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1月2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定于2019年7月25日前偿还本金1.5万元,余款1.5万元及利息于2019年8月30日前还清;二、如被告蒙明台不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任一期债务,原告张柳生均有权申请执行余下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债务;三、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蒙明台负担(当庭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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