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422********0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422民初1976号
案号
(2020)甘0422执1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会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娟娥、刘斌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2018年5月31日前的利息73053.55元,并按年利率18.24%支付2018年6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逾期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62元,减半收取1881元,由被告王娟娥、刘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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