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30********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7刑终53号 |
案号 |
(2020)黔2730执9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卢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姚长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9 年 6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2月 6 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龙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卢楠所退赃款人民币四十六万七千元、被告人姚长森所退赃款人民币十一万一千二百元、被告人龙海所退赃款人民币五万八千二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五、被告人卢楠未退赃款人民币五十六万七千元,继续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时间 |
2020-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