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卜凡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6********4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26民特37号
案号
(2020)鲁0826执恢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微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卜凡生自愿分期偿还所欠申请人张道金货款 180 000元。从2020年5月份至2020年9月份,每月30日前偿还10 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50 000元;2020年11月至12月每月30日前偿还20 000元;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剩余40 000元,上述款项共计180 000元。二、如申请人卜凡生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内履行,申请人张道金有权就剩余部分货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道金与申请人卜凡生于2020年5月6日经微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