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1********0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2民初7510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兵、刘巧梅共同支付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租金111609元、未到期租金322441元、逾期利息7583.2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宁兵、刘巧梅共同支付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111609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日万分之五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三、被告吴学平、田玉红、李雁冰、宁亮、宁夏大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保证责任后,依法可向被告宁兵追偿;四、租金付清钱,租赁物所有权归原告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金付清后,租赁物所有权归被告宁兵所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