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5********08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104民初4124号
案号
(2020)粤0104执恢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一、被申请执行人二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人民币1,323,000元;2.被申请执行人一、被申请执行人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人民币350,388元(以人民币1,323,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1月26日起暂计至2019年3月6日止,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差额5,940元);3.被申请执行人一、被申请执行人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19年3月4日起计算,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直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4.被申请执行人一、被申请执行人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969元;5.被申请执行人一、被申请执行人二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二审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6.被申请执行人三在上述第1、2、3、4项债务的5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7.被申请执行人四在上述第1、2、3、4项债务的50%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8.本案执行所需费用由四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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