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华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24********4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02民特99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5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廖华先应返还申请人陈福清借款本金50000元,该款分期支付并于24个月内还清:从2019年5月起至2021年4月止于每月15日前返还1500元,剩余款项15500元于2021年5月15日前一次性还清。二、若申请人廖华先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则申请人陈福清有权要求申请人廖华先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有权就廖华先尚欠借款本金及违约金一次性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