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荣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01********0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2民初2074号 |
案号 |
(2020)闽0302执3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荣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汪文华借款126000元及该款自2019年12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 二、许荣锋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汪文华支付律师费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98.90元,减半收取为1549.45元,由许荣锋负担。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