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6********21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7民初1466号 |
案号 |
(2020)黔2327执恢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样自愿支付挖掘机租赁费75100元给原告陈柏恩。(分别定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38000元,余下部分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二、被告郑样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陈柏恩有权向册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欠的全部租赁费75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册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