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25********7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2725民初54号
案号
(2020)黔2725执1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邓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杨海杰偿还借款人民币三万六千五百元(¥36500.00 元),并从2018年1月1日起以三万六千五百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至清偿完毕时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6元,由被告邓鑫承担。(诉讼费已由原告向本院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11-03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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